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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怀柔区慈善协会第二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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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会员:
我代表汪礼敏同志受怀柔区慈善协会第二届监事会委托,向大会做监事报告,请予审议。
怀柔区慈善协会第二届监事会成立于2012年5月22日,设监事长1名,监事2名。第二届监事会根据《北京市怀柔区慈善协会章程》、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相关规定,按照《章程》赋予的职权,对2012年至2019年期间协会运行情况、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,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。
一、2012年至2019年,监事会列席了历次协会理事会议,对理事会执行各项决议、履行诚信义务进行了监督。
二、监事会对协会及领导成员开展活动进行了监督,协会及领导成员能够依照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开展活动,没有出现违法、违规现象;协会及领导成员能够依照核定的章程、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,没有出现违反章程规定现象。
三、监事会对协会成员行为进行了监督,协会成员没有发生违反本团体纪律,损害本团体声誉的行为。
四、监事会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。协会能够不断规范完善财务会计管理,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质量,加强财务收支管理,做到账面报表清晰。协会各项收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北京市怀柔区慈善协会章程》规定。协会每年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状况进行审计,审计认为协会真实地反映了财务状况、资产状况和收支情况,没有发现违纪、违规和违反协会财务制度的情况。监事会认为,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、公正地反映了协会的财务状况。
各位会员,监事会认为,怀柔区慈善协会第二届各项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符合本会章程,取得了显著成绩和广泛的社会影响。怀柔区慈善协会作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,公信力意味着其生命线。所以我们建议,在怀柔区慈善协会第三届工作中,监事会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参与到协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来,对慈善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监督,主动配合政府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;同时监事会也建议怀柔区慈善协会在第三届工作中,继续扩大协会资金规模,提升慈善救助品质,提高机构运行效率,不断推动协会工作迈上新台阶,为怀柔慈善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报告完毕。 |